含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含山县农业农村局现面向全县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比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有文字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所学专业为畜牧兽医专业和农学类专业;
(三)年龄为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要加班、长期值夜班和外出田间作业;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2018、2019、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含山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局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6月9 日—6 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报名表、本人近期3张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含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县政务中心4楼416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导致比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含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比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比选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即取消比选资格。
(三)比选。采取面谈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确定具体考察人选。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拟调人选考察由含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经含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结果的,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入编等手续。
四、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含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比选人员调入后,由含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本次比选工作由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王贤兵;联系电话:0555-4311287)
特此公告。
附件:含山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