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涂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文字材料写作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人员共3名。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文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乡镇工作满5年,县直机关满3年,工作表现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乡镇、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当涂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县委办秘书室411室;联系电话:6732616;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主要测试写作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察;
5.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办室务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调动。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中共当涂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6732616。
(二)本次选调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6732558。
特此公告
中共当涂县委办公室中共当涂县委组织部
当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