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政府办、和县政府信访局面向全县公开比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现面向全县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
一、比选计划
公务员4名(县政府办3名、县政府信访局1名)。
二、比选时间
具体时间由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分别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编制关系在和县;
(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乡镇公务员须为2016年及以前录用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比选条件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及要求
(一)比选程序
1.报名。本次比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参加比选的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县政府办岗位的,至县政府大楼315室报名;报考县政府信访局岗位的,至县政府信访局二楼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2月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需持《报名表》、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逾期不再补报。
2.比选比例。2:1。
3.比选。由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分别采取面谈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确定具体拟调入人选。比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分别对拟调入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查阅其工作记录、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5.确定人员及公示。考察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比选的人员,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
(二)其他
1.本公告由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负责解释。
2.本次比选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由县政府办、县政府信访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致比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55-5312897(县政府办)
0555-5312882(县政府信访局)
和县政府办
和县政府信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