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公务员3名。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需要填写《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201室。联系电话:6732968;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二)审查
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加权计算。主要测试写作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政府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经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事宜
1.本公告由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6732968。
2.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6732558。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4.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名人员需签订《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同时,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落实“二码”(安康码、新冠疫苗接种凭证)联查工作,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安康码异常或无接种禁忌而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的,责任自负。
附件1:《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