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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20人)
http://www.anhuigwy.org       2014-08-1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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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启事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该院内设食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与研究所、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具体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检验等工作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劳务派遣制人员分别到该院食品检验所(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单位地址:合肥市包 河工业园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招聘岗位 数量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1 食品检验人员 4 食品检验或分析化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以下  
2 食品检验或分析化学专业 本科 30周岁以下  
2 微生物专业 本科 30周岁以下  
2 数据录入及网络维护人员 2 计算机及网络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3 驾驶员 2   高中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B照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4 业务管理人员 1 医疗器械、药包材或药学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 有源医疗器械检测人员 3 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专业 本科及以上2名、专科及以上1名 30周岁以下 具备有源医疗器械、电器产品设计、生产、检测、维修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6 无源医疗器械检测人员 1 材料专业 本科 25周岁以下  
7 药包材检测人员 2 高分子材料分析专业1名、药学专业1名 本科及以上 25周岁以下 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以下
8 化学性能检验人员 1 药学、药理学、生物化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注:序号1-3岗位在食品检验所,序号4-8岗位在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有关岗位工作。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该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ada.gov.cn)和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资格。

  4.专业笔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5.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本院专家、本院及主管部门领导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6.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并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数量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7.组织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9.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寄(送)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综合部人事教育室(检测楼914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邮政编码:230051,电话:0551-63358057,63710009。

  1.报名表;(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和外语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应届生需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4.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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