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2014年招聘专职检查员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注册技术审评及认证检查工作;承担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认证、药品再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相关现场检查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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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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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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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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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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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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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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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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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专职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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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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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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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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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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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以上从事药品生产或质量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或具备药品认证检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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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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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SP专职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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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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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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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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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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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或质量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或具备药品认证检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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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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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专职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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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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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医疗器械、高分子材料、临床医学、检验类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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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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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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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或质量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或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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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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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专职 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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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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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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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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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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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以上从事食品生产或质量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或具备食品认证检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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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及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学习和沟通能力,能够承担岗位职责任务;具有敬业、团队合作精神及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有工作责任感,能够承受压力,力求不断创新;
(三)身体健康,能够长期从事省内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认证检查工作。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有关岗位工作。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中心聘用人员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ada.gov.cn)和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资格。
4.专业笔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5.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主管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和中心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6.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并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数量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7.组织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工作经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9.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10.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寄(送)到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检测楼817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邮政编码:230051,电话:0551-63710289,联系人:刘波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和外语证书复印件;
3.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