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社会保险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安徽省社会保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二)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4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1月29日至1月31日期间,由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联系电话:63457904)。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 30 日上午9:00-11:30。笔试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1月26日至1月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2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含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于2016年 1月29 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628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12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安徽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以当日参加同一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者,则以面试评分要素第一项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会同省社会保险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一周。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23(安徽省人社厅人事处)、0551-62663148(安徽省社会保险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安徽省人社厅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