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田地质局2016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其中岗位代码3000234、3000236、3000255三个专业仅进行1+X考试,资格复审按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合肥市科学大道与海棠路交口省煤田地质局办公楼三楼。附近公交站牌为柳树塘、海科路口。联系电话:0551-6584608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应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员缺额的,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交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勘探队:靳 铂,0554-5676523,13955412712
第二勘探队:童庆香,0553-5879430,13695673327
第三勘探队:张 林,0557-3021415,13956878200
物探测量队:程 然,0557-3318054,15555709991
水文勘探队:巨乾锋,0557-3313042,15178207330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