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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住建厅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http://www.anhuigwy.org       2016-06-23      来源:安徽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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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现将我厅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依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桐城南路363号,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17房间。


  入选考生见通知后,请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报考3000259、3000260、3000261、3000263、3000264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岗位条件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省城乡规划院、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核验。经审查无误确认为合格的,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递补完成时间为7月8日17:30前。


  3、专业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附: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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