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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经信委部分市级无线电监测站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实施方案
http://www.anhuigwy.org       2016-07-08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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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经信委部分市级无线电监测站2016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每人为2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至29日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28日、29日8:30-17:00。报考宿州、宣城、亳州、蚌埠无线电监测站的考生请于28日8时前;报考滁州、铜陵、马鞍山无线电监测站的考生请于29日8时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经信委北二楼会议室。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经信委北二楼会议室。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第一评分要素(综合素质能力)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785 62871199


  监督电话:0551-62871879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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