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省级机关   
省级机关
2016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6-11-03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 通知》(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6〕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经信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6: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3日(周四)14:30—17:00,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规定的证件、材料于资格复审当日到资格复审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


  2.地点:合肥市屯溪路309号金安大厦,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711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等材料。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的相关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4.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应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加试)


  参加面试(加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加试)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加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成绩合成


  面试和加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6:4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生(含差额1人)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核查其干部档案等相关材料。


  五、公示和转任


  按照遴选职位要求,综合考生笔试、面试(加试)、考察情况等要素,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由省经信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经信委、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面试(加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派驻省经信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199,62871785。


  监督电话:0551—62871879。


  附件:省经信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