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卫生健康行风监督专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经研究,省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聘请20名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监督专员。
一、行风监督专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关注民生,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有公共管理、法律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5、具备履行监督专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二、行风监督专员的聘期及待遇
行风监督专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行风监督专员工作无报酬,仅有少量交通补助。
三、行风监督专员的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工作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省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采取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和医疗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服务、卫生、环境、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医院提升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并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3、对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反映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协助推动解决。
4、宣传党的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医院及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5、行风监督专员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行风和改善服务监督工作,给省卫生健康委提供监督报告。日常监督可视情开展。
(二)监督范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监督省属公立医院。
四、行风监督专员的数量和地域分布
招聘合肥地区行风监督专员12名,蚌埠、芜湖各4名。
五、应聘程序
有意向承担行风监督工作的人员请填写附件表格,于2019年1月25日前发到电子邮箱wstyzc@163.com,或传真0551-62998138, 联系人:庄老师 0551-62998138。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