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加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300005、300006、300007、300008、300009五个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后须进行加试。现将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人选
加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8∶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加试人选。
二、加试时间
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试内容
加试内容:机关公文写作。
报考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并按试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四、成绩计算
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加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人选
加试后,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加试有关事宜
1.加试工作在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进入加试的报考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者携带规定的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复审和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加试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咨询电话为0551-626018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