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加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300001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后须进行加试。现将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人选
加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8∶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加试人选。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二、加试时间
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试内容
加试内容为机关公文写作。
报考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并按试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四、成绩计算
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加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人选
加试后,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加试有关事宜
1. 加试工作在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
2.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将在加试前对进入加试的报考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者携带规定的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复审和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中共党员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的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加试资格。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咨询电话为0551-62607257、62607253。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