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岗位 |
专业 |
需求人数 |
聘用方式 |
3000374 |
小学英语 |
英语、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英语) |
1 |
事业编制 |
3000375 |
小学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
1 |
事业编制 |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符合应聘岗位层次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关学科的标准(语文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r.ahnu.edu.cn/zp.html),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23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提供的应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来校参加考核。没有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考试应采取笔试加专业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如第五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专业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专业理念与师德以及仪表举止、潜能等。依据小学教育的特点,专业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行基本功考核,第二轮进行无生上课和答辩考核。
第一轮为基本功考核(占专业考核总分的30%):应聘者根据学科特点设置的考核内容,现场展示基本功,时间为15分钟。
第二轮为无生上课和答辩考核(占专业考核总分的70%):
(1)无生上课考核(占专业考核总分的50%):应聘者根据现场抽取的题目,在1小时内写好教学设计,并做好无生上课准备,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考核(占专业考核总分的20%):无生上课结束后,进入答辩考场。现场抽题,稍做准备,随即答辩,考核时间为5分钟以内。
专业考核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5-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3.最终成绩。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考核环节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考核环节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考核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专业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无生上课考核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子女入学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优质教育资源。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和附属小学负责解释。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附属小学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5636236,电子邮箱:775459571@qq.com。
安徽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