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5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面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点,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或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形式进行(各职位具体测试形式见招聘公告)。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各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的部门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要于8月31日前完成专业测试工作,公告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官组当天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笔试中公共基础客观题部分成绩排序。
(三)合成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