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2016年度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四、面试实施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灵璧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灵璧县灵城南关桥头北200米路西,原实验小学院内北五楼)
考生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于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不能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要提供该考生的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放弃后,不再递补。
4、面试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对当天实际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参加面试。当日上午8: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人员确定,按照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只进行1次。
(四)如考生最终合成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笔试中 公共基础客观题部分成绩高低分排序。
咨询电话:0557-6021161(灵璧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7-6081663(灵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7-6037061(灵璧县纪委监察局)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