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5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二)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23日16: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6日-9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应聘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2、应聘003岗位的人员加试《会计专业知识》,内容为:会计相关知识。满分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通过宿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z.gov.cn)、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zld.gov.cn)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等网站公布。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笔试统考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001、002职位最低分为60分,应聘003职位最低分为90分),考生成绩须达到最低分(含最低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资格复审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结构化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实际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结构化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结构化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结构化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其中,应聘001、002职位笔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应聘003职位笔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会计加试成绩)÷1.8×0.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则以客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会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55608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567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 |
岗位编码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人) |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001 |
管理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25岁以下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荀燕 |
002 |
管理 |
2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28岁以下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管理 |
1 |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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