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扶贫办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灵璧县扶贫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强;
(五)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聘用期间不得请长假。
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合同制扶贫数据平台工作人员20名(其中男16名,女4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灵璧县扶贫发展中心
地址:县政务新区302室
(三)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报考资格。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
(二)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设置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各按50%确定。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考试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扶贫办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月工资18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及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聘。三年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39702
纪律监督电话:0557-6039863
灵璧县扶贫办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