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公开招聘镇(园区)、村扶贫专干公告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渠道,推进扶贫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做好村级干部队伍人才储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扶贫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和待遇
各镇(园区)共公开招聘197人(详见附件1岗位表),人员由各镇(园区)政府聘用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待遇不变。扶贫专干待遇月固定工资2000元,另缴纳五险(个人承担自交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dangshan.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宿州市范围内户籍,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5月19日,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一寸4张,及本公告附件2《砀山县公开招聘镇(园区)、村扶贫专干报名登记表》1份,到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22房间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五、笔试
2017年度砀山县公开招聘镇(园区)、村扶贫专干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常识、写作等;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5月27日凭身份证到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22房间领取《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1:2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3、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发布,请考生关注砀山政府网和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政府网和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加权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并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成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砀山县政府网和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园区)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砀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8095909(县扶贫办综合股)
附件:
砀山县扶贫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