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宿州市灵璧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县消防工作,充实一线灭火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战斗员30名,驾驶员10名,驾驶员需B2驾驶证)
工作地点:
灵璧县消防中队、渔沟专职消防中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含)男性,身高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士官可适当放宽至32岁。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竭诚奉献精神。
4、身体条件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
5、具有中文类、计算机类、法学类、建筑学类、电气工程、化学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退伍消防官兵、有体育、文秘、维修等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工资待遇
1、工资:
战斗员试用期1个月,期间工资不低于1800元/月,转正后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驾驶员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转正后月工资按不低于3500元,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工资标准。试用期和合同期内免费享受食宿条件和部分服装待遇。
2、保险:
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3、招聘人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
4、休假:
除进入二级战备或辖区有重要保卫执勤任务外,实行上班后休息每月不少于10天。同时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嫁、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5、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可提供退伍证)、学历证书、B2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31日到灵璧县消防大队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至3月31日。
3、报名地点:
灵璧县消防大队(迎宾大道北段卫生局斜对面)
4、咨询电话:
蒋甜宇:15922479220(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