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检验人员)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管理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没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09月24日,每天8: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西昌南路866号)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宿州市特检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分管局长为组长,人事科、特设科、特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侧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将在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表现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单位给予聘用人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客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面试全权委托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六、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669993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41266
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21年9月6日
附件1:2021年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宿州特检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