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力量购买审判辅助服务项目合同书要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拟招聘5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提供服务,其中书记员岗位3名,诉讼服务热线座席员1名,档案管理人员1名。有关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服从接受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接受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二、书记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3、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
4、年龄30岁以下;
5、汉字录入每分钟达80字以上(接受服务单位进行测试)。
三、诉讼服务热线座席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符合书记员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达到相当于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档案管理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
4、年龄30岁以下。
五、优先条件
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者优先,具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六、工作地点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七、待遇
本科以上学历:工资¥2000+午餐费(¥176)+五险
专科及以下学历:工资¥1800+午餐费(¥176)+五险
五险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执行。
八、报名
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到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报名。地址:铜陵市淮河中路906号(市房地产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联系电话:0562-212685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九、录用
所聘人员需通过相关测试和政审,由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从符合基本要求的报名人员中择优录用,推荐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服务。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