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公开招聘公安、市容协管员、铜陵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铜政办〔2008〕8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公安协管员10名、市容协管员10名,铜陵高铁北站(以下简称高铁北站)3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3、具有铜陵县户籍(含入学前系我县户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方案公告前其父母系我县户口);
4、公安、市容协管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年龄在18-28周岁以内(1987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转业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5、高铁北站岗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内。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1、公安协管员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治理货物运输车超限超载工作;
2、市容协管员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治理货物运输车超限超载工作;
3、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高铁北站综合协调、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县公开招聘公安、市容协管员、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19日(周一—周三),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8813064、8829592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本人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治超协管员岗位的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的退伍士兵需携带本人退伍证、立功授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服役9年以下加3分,退伍军人服役10年以上加5分,在部队获优秀士兵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员加3分,多次获相同奖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2)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县公开招聘公安、市容协管员、铜陵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指标。
(3)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考试费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8月26日(周三)到县人才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周六)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退伍军人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阶段。
(四)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分别由县交通局和铜陵高铁北站负责。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同时,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用人单位在两年内出现自然减员后,可向县聘管办提出申请,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591(县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8826859(县交通局纪检监察室)、13655627268(铜陵高铁北站)
六、本方案由县聘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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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市容协管员、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铜陵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