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铜陵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铜陵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 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告
市司法局通过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陵司法行政网在全市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铜陵市司法局招聘编外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如有获奖资料一并提供。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设在铜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石城大道308号),联系电话:0562—2805676,581875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为确保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要达到笔试成绩的5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合成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铜陵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综合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陵司法行政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其他与考试有关事项,请关注铜陵司法行政网)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人社[2015]33号、铜编办[2013]33号等文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铜陵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19225.
附件:
铜陵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