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经医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0人、医学影像技术2人、雇员1人。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
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在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组织人事科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将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招聘公告于 4月28日在义安区政府等相关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5月13日—17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义安区人民北路39号)。
咨询电话:0562-8814770,18005625161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送到报名现场确认。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位须为护理专业,须全日制大专(三年制)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岗位须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须全日制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雇员,须具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中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2)护理岗位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已通过考试的有效成绩单,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取消聘用资格。
(3)护理岗位报名人员,身高须在1.58米及以上;
(4)报考护理岗位和医学影像技术岗位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即为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雇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名人员须填写《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享受国家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5月23日到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考试
1、护理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含实践操作)方式进行,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医学影像技术和雇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成绩相同时,护理岗位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医学影像技术和雇员岗位面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果放弃,不再递补。
(五)公示
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请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医院组织人事科通知考生到岗签订聘用协议。考生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予报到或报到后又主动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其它
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区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群内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聘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实行试用期,任职、定级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六、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医院党委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8814857(区卫健委办公室)
0562-8820576(医院党委办公室)
0562-8814770(医院行政办公室)
七、本公告由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铜陵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