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幼儿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保教人员,其中幼儿教师12名、保育员7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弋江嘉园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
2、浅湾幼儿园:幼儿教师6名、保育员5名。
3、蓝湾半岛幼儿园:幼儿教师4名、保育员2名。
4、城南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热爱儿童,有志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幼儿中师学历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一定艺术特长;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保育员
1、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能主动、较好地协助教师开展教育活动;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依法对招聘工作实施监察。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公告
9月3日,在《大江晚报》、芜湖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招聘方案。
2、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 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弋江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2015年弋江区招聘保教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笔试费45元(皖价费【2009】118号)。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考生于9月14日-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单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利民路小学隔壁2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
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各岗位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利民路小学隔壁2楼)报到,每人交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保育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将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区教育局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编外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与社保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六、此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53-4831703;区人社局0553-4225631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53-4826901
弋江区人社局 弋江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