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公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保健医生公告
繁昌县城关幼儿园、新港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繁编办【2015】1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和保健医生,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1、幼儿教师31名。城关幼儿园25名(其中城关中心园10名,峨溪园2名,峨山园4名,城西园6名,平铺幼儿园3名),新港幼儿园6名。
2、保健医生1名(平铺幼儿园1名)。
三、组织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指导,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资格: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2、学历: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保健医生
1、资格:具有执业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2、学历:具备医护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医护专业中专亦可)。
3、年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繁昌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属学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本人出具“2016年底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后果自负”的书面承诺,方可办理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财综〔2013〕256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6月23日---24日领取准考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单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地点: 繁昌县城关幼儿园(0553—7872001)。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此比例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研究另行决定。
(二)笔试(满分100分)
1、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知识》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幼儿发展指南》的实践运用,主题活动设计与案例分析。
2、保健医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卫生学》,营养膳食、传染病防治、卫生消毒等幼儿保健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技能展示(弹琴、绘画、跳舞);保健医生的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问答。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
各岗位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劳动合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招聘资格。
城关幼儿园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岗。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和社会监督。
七、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非在编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繁人社〔2011〕161号)和《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繁人社〔2013〕105号)有关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宜
2016年12月31日前招聘人员离开岗位造成空岗的,可按照本招聘考试最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垂询电话:0553—7911127(教育局)、7872542(人社局)、7872001(城关幼儿园)、7332100(新港幼儿园)
监督举报电话:0553—7911310(教育局监察室)。
本《公告》由繁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繁昌县2016年公办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师、保健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繁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