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芜湖弋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
根据《2016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芜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弋江区所属事业单位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9~20日 上午9:00-下午17:0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三层)
三、资格复审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如资格复审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属“驻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还须提供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若2016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专业测试确认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同时领取《2016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通知书》。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专业测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6日。
专业测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形式告知考生。
五、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均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弋江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