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为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6年无为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办理: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6年我县共计划补录41名。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6日至9月13日(不含双休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现场报名、缴费。
(二)9月25日,全县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完成体检和聘用上岗。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补录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6年无为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携带3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县各级补录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无为县,考点见《准考证》。
10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无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2016年9月23日、2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在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有关补录政策及考务、体检、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无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53-6612150(县人社局就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3-6613561(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0744(县人社局办公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9月1日-10月3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