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其中法警2名、财会人员1名、书记员1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本人受过其他严重处分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法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业务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请下载附件二《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投递至以下信箱:2412398798@QQ.com
2、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13日至10月17日,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将于10月19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10月20日至渡春路13号社会保障大楼C楼3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2、报考财务岗位需提供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4、45元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业务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
(三) 业务技能测试(体能测试)
书记员笔试结束后需参加业务技能测试,法警笔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试,财会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
书记员业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业务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按6:4合成为笔试综合成绩。
法警体能测试不另行计分,合格后按笔试成绩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具体测试项目、标准、时间另行通知,请于笔试结束后关注芜湖人才网。
(四)面试
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芜湖人才网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六)政审和公示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才网热点招聘平台上按规定公示3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3、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期1天,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4、如报考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如后期考试及专业测试出现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则由报考人员及其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咨询电话:3991379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登记表.doc
报名点电话:3991379 (报名期间使用)
联系邮箱:2412398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