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招聘编外补充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安全监督员、综合办文秘、综合办文员;
2、招聘人数:5名;
3、岗位要求:见附件《市建管处公开招聘编外补充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在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报名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1层,乘车:乘坐4路、7路、15路、27路、42路、45路、49路、游1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芜湖市建管处公开招聘编外补充人员报名表》等,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并交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3张。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进行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3、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平台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课及专业课两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公共课占40%,专业课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取得与专业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如果最后一名都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网上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时在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
编外补充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芜湖市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补充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咨询电话:0553-3833021;监督举报电话:0553-5905161、0553-5905148。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网址为www.whjgc.com。
本公告条款由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 市建管处公开招聘编外补充人员岗位表、报名表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