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陶辛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拓宽我镇村、社区干部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镇统一组织,公开招聘部分村(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 岗位及职数
村(社区)后备干部,招聘职数为12个(男性7名,女性5名)。
二、 招聘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无不良嗜好和品行。
3、身体健康,热爱农业农村工作,适应农村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3日;
报名地点:陶辛镇组织办。
咨询电话:0553-8452777,联系人:汪女士。
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者根据自身条件,现场填写并递交《陶辛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递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带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范围、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审查。
2、笔试、面试:考试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占60%)和结构化面试(占40%)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环节包含5分钟竞岗演讲包括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经笔试后,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面试后,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入组织考察。
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
3、组织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经组织考察后,确定拟录入人选进入公示环节。
(三)体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相关村、社区与符合条件的录用者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续聘至下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在此期间,每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在下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后,经考核测评,符合留用条件的,将由所在村继续与之签订合同,予以续聘,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续聘。
报名者如被录用,须及时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聘用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两委副职干部标准执行。
组织纪律: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陶辛镇组织办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