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度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教育类除外)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卫生计生系统33名,其他事业单位(教育类除外)52名。招聘公告于4月21日起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wh.hrss.gov.cn/)、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ahxf.gov.cn/)、南陵人才网(http://www.nlrcw.cn/)统一发布。
从其他事业单位类岗位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务期满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7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积。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日至5月7日(周末正常报名,每天报名时间为8:3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报名者须现场电子摄像)。报考人员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合同。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免考试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麻醉学、外科学(神外)、外科学(骨外)、内科学、急诊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8日-9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一) 笔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于5月17日至5月19日(上午8:30-下午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陵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股(县市民服务中心304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南陵县。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5月8日-9日(上午8:00-下午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7室,联系电话:0553-6910305)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中国南陵网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麻醉学、外科学(神外)、外科学(骨外)、内科学、急诊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可放宽至1:2)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统一面试组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卫生医技岗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4:6(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经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中国南陵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 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南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南陵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笔试成绩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910305 6910307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7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中 共 南 陵 县 委 组 织 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