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芜编办〔2018〕38 号)有关规定,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岗位和资格条件
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员2名,驾驶员1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服务管理员2名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所有招聘环节均在芜湖人才网发布。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17日。
2.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市镜湖区吴家花园路2号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whtyzx@hotmail.com。
审核通过人员根据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
3.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所载内容。
笔试: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数,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汇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检和考察
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标准执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5、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芜湖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办理录用手续。
(二)驾驶员1名
驾驶员招聘不组织笔试面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测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进行,通过测试者体检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同上。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C1)、部队退役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
现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测试内容为车辆驾驶。考试参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1026-2017》标准予以评分。
现场测试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分相同,采取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与上述招聘服务管理员程序相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芜湖市财政局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全额给付(2019年标准为4077元/月,含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应交纳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05533867065
监督电话: 05533867131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