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0人(男性)【市区36人,芜湖县10人,繁昌县4人,南陵县6人,无为县4人】。
(二)招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条件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
6、有违法犯罪记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至8月9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值班室(鸠江区赤铸山东路方特东方神话往东1公里)。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3、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网址:www.wh.ah119.cn/xiaofan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确定为聘用的人员与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派遣至我支队工作。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二)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10天)。
(五)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婚假、产假、年休假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
(六)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体测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网址:www.wh.ah119.cn/xiaofang/)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3—2296051。
本公告由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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