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为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19年无为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在编公办幼儿园教师共计8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2019年无为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自主择岗、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中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和无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环节信息在无为县人社局网站、无为县教育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 现役军人;
(四)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自主择岗、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表》,填报具体报考岗位组别(具体岗位组别见附件)。
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无为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于8月9-10日,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考试全过程,对已报名但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的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组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组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专业测试形式进行。
1、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两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下环节记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具体岗位组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现场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对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专业测试通知,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人(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各科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方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
(四)自主择岗
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岗位组设岗情况,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分岗位组依次进行自主择岗(择岗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对体检、考察合格且参加自主择岗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所有事宜均在无为县教育网(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277)和无为县人社局网站(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3629)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由无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无为县教育局、无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6610117
监督电话:0553-604069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