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芜湖公务员考试   
芜湖公务员考试
2020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0-08-12      来源:芜湖人才网
【字体: 】              
  2020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详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20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取得驾照时间不得迟于2010年8月20日。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人才网(http://218.22.70.154:9001/web/)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http://www.wuhucourt.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人员进场需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以及验证安康码绿码,未申领安康码人员请于报名前及时申领。针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来芜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查验健康码等相关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8月21日、8月24日—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8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5888019,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并于8月28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wuhucourt.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5.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

  (三)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参加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路考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路考:采取现场试驾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驾驶专业技能、遵守交规意识、服务工作态度等。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与路考成绩按4:6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路考成绩高者优先,两门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遵守交通法规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报市相关部门备案,按规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院纪检监察组及院政治部、监察室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1.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形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及购买社会保险。

  2.工资待遇按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553-5888019

  监督举报电话:0553-5888053、  0553—5888023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安徽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anhui/),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