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县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2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经常加班值班,适合男性)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用组织推荐与报考人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由各镇、县直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
(二)自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直接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党政办公大楼5006室),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4日(工作日),联系人:王远超,联系电话:15391991680、6820207。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由单位推荐的,须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4:1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如有分数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考察组将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从考察对象中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提交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入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最终选调入选在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进入考察未被选调的,予以保留选调资格1年。在此期间,县政府办公室及其他县直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调公务员,按相关程序,可以直接进行考察,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