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20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执法辅助性岗位10人;
2、机关服务性岗位10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品性反映;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0-32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详见: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r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6020275(县人才交流中心)、6032707(县城管局政工科)。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报名表一式一份。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4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便民服务中心10楼西侧)。
(4)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者事先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齐有关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3、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考岗位名额,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4、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法律、中文、计算机等相近相关专业优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5、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人才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待遇
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中管理服务类岗位执行,即: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服务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0元工龄补贴。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现行缴费政策和比例由县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6028422.
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