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及加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需进行加试,现将加试及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入围加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考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入围人员名单》。
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8: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入围加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加试。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至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属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考生须下载打印此表格报由所在部队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自行设计证明格式的一律视为无效,责任自负。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5月30日,地点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西边附楼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即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对面。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三、加试有关事项
排爆专业职位的基础体能测试由宣城市人社局组织,测试时间为6月4日,测试项目及具体评分标准见《安徽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专业技能测试由省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宣城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要当场填写基础体能测评卡(携带与报名同底的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领取基础体能测评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有关事项将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附件1: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考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6年宣城市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报考资格证明表.doc
宣城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