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宣城跨越发展,现将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和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指1985年6月15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引进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取一种报名方式且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3)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4)填写《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通过邮寄或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或发送邮件(材料扫描件)至宣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xcsrcb@126.com),邮编242000。
2、市人才办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现场报名人员当场审查;邮寄和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市人才办,提交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如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7月15日。
(二)面试
1、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达到3:1的,由市人才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博士研究生引进不设审核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
2、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数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宣城先锋网公示5天。
(五)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市人才办和用人单位会同市编办办理引进手续。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市人才办会同相关单位专项办理。
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陆续发布。本公告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宣城市人才办 0563-3023857
附件:
宣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