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高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条件良好,无暗疾。
2、招聘人员以郎溪县籍青年为主,原则就近招聘本地区人员,合同制消防员为男性。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合同制消防员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
5、退役消防战士或其他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招考测试
招考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消防大队政审。
3、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得分高者优先。
4、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期为1年,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可提拔为班长;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5、工资待遇(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每年进行等级考核,按等级实发工作待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
6、管理要求
合同制消防队8小时工作,工作日期间24小时执勤值班,实行轮休,消防大队安排食宿,配发制式服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6月24日起,到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强 13655666857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