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广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广德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具体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职位分配由广德县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副科级公务员选调后保留公务员原职务职级)。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大局观念。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公告前已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副科级公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 日以后出生);科员级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只能加2分。
1.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2分。
2.具有法律、财务、审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的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
(四)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截止2019年3月25日,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者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或县内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选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将通过广德县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广德县纪检监察网(www.gdjjjc.gov.cn)、广德县先锋网(www.gdxf.gov.cn)、等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广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广德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7楼东侧,联系电话:0563-6022419)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广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证明并加盖印章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具有公务员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
(5)1寸同底照片3张(贴在资格审查表规定处);
(6)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7)符合加分项的,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工作由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不受比例限制,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等常识,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广德县纪检监察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加分项的,累计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相同的,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组织进行加试;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组织进行加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或资格再审查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同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部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时,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工作职位需要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40316(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284(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19年广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2019年广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