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师〔2021〕34号)以及《安徽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现将旌德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省教育厅批准我县计划定向培养12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10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2名,招生计划纳入提前批次招录。具体培养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培养学校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 |
2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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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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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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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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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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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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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滁州城市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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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徽师范大学 |
1 |
高中起点,4年制本科,文科 |
10 |
安庆师范大学 |
1 |
高中起点,4年制本科,理科 |
合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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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6月29日,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待通知。我县户籍的高考成绩达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中考达本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间内,只可填报一所与本县对应的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地点设在高、中考志愿填报点。
(二)组织面试
县教体局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按照高、中考成绩(中考为文化课)由高到低,以填报院校为单位确定1:2比例作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等要求。其中,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7月1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各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
面试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参与。县教体局负责审查面试资格。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公布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不计入成绩总分。面试“不合格”考生不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高考、中考招生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中依据高考、中考成绩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体局公布2021年已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教师招生录取工作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教师招生录取工作由宣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就业安排
定向培养师范生学业完成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后,县教体局接收并安排其到本县乡村学校任教,落实岗位和编制。对于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后在本县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且每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定向培养师范生在本县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
四、有关要求
各校及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8602270(旌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股),8602272(旌德县教育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8028277(中共旌德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