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宣城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计划为旌德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旌德县公安局 |
勤务 辅警 |
210001 |
18 |
男 |
不限 |
高中及 以上 |
聘用后分配至城区一线勤务部门 |
旌德县公安局 |
勤务 辅警 |
210002 |
8 |
男 |
不限 |
高中及 以上 |
聘用后分配至农村一线勤务部门 |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辅警工作;
2、旌德县户籍或在旌德县有固定住所;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
4、身高不低于1.70米;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里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2016年6月以来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的;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特殊情形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报考辅警的,笔试成绩加5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必须持安康码进行登记,安康码显示为绿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需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 7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报名地点:旌德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411室(旌德县旌阳镇环城北路)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领取准考证:现场发放。
五、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总论、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国歌、警歌等基本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六、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
测试标准: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测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县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十二、其他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面试的,另行通知。具体岗位分配将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
0563-8613752 旌德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监督电话:
0563-3373023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8 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