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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精选试题(三十一)
http://www.anhuigwy.org       2014-06-04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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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趁上厕所之机逃跑,较长时间一直未被抓获,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延期审理的决定


  B.延期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决定


  D.中止审理的裁定


  某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免予起诉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侦查


  2.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3.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5.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列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第二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


  B.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执行死刑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nhuigwy.org/)参考答案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答案及解析:D 依《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2.答案及解析: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诉法第15条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具体说来,若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故选B。


  3.答案及解析:C 《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故选C.


  4.答案及解析:C 依《刑诉解释》第3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系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主要包括两方面:①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②来自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5.答案及解析:B 《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中,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法解释》第274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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