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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3-05-17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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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人社发[2013]14号)等有关规定,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为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5月20日—22日,每天审查的职位安排如下:

 

时间

审核职位

20日

市公安局

150007、150008150010、150012150013职位

各县公安局

150044150045150046150047150048150049150050150051、150052150066150084150085150086150101150103职位

各县(区)森林公安局

150029、150030、150041150042150068150087职位

市法院司法警察

150003职位

21日

法院系统

150001、150002150026150037150038150063150078150080150081职位

检察院系统

150004、150005150006、150027150039、150040150064150065150082150083职位

司法系统

150014150028150043150069150070150089职位

市直机关

150015150016150017150018150019150020150021150022150023150024150025职位

县直机关

150090150091150092150093150094职位

工商系统

15011415011515011615011715011915012015012115012215012315012415012515012715028150129职位

22日

乡镇机关

150031150032150033150034150035150053150054150055150056150059150061150062150071150072150073150075150077、150095、150096、150097、150104150105职位

地税系统

150106150107150108150109150110150111150112150113职位

质监系统

150130150131150132150133150134职位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于党校系统的,应由市级以上党校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届时未能提供或者提供的原件与原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提出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交市考录办留存备案。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体能测评费(55元/人),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在资格复审时告知。


  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暂不领取面试通知书,待面试工作具体事宜确定后,另行在网上公告。


  3、资格复审合格后,市考录办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市考录办公章,作为今后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


  4、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委托书及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办理。


  5、2013年池州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公告、通知等均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池州先锋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566-2026214、2088170


  现场电话:0566-2024660


  特此公告。


  附:1、池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池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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