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德县2013年考录公务员入围资格
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现将广德县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广德县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4、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至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7、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聘任制书记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8、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要当场填写体能测评卡(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并缴纳体能测评费(每人55元),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
1、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5月23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体能测评初步拟于5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210006、210038、210039、210040、210041、210042、210043、210044。
2、非人民警察(含非森林公安、非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5月29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广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便民中心八楼,电话6022520)资格复审的职位:210001、210002、210003、210004、210006、210007、210008、210009、210010;
2、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广德县老政府大院内,电话6040316、6032986)资格复审的职位:210011至210015、210017至210019、210022至210036、210038至210046。
三、体能测评有关事项
报考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书将在资格复审时发放,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有关事项将于近期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