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芜湖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地税局:
为全面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掌握必备的知识技能,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新录用的公务员(含2012年毕业分配的选调生)举办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2年度各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地税局新录用的公务员(含2012年毕业分配的选调生)。指标分解见附件一。
二、培训内容: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芜湖市情市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文化建设知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等。
三、培训时间:5天。
四、报到时间与地点:请各相关单位学员于8月28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市人事考试院(地址:市九华中路308号,联系电话:3991199)三楼304办公室(培训科)报到,报到时携带公务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二)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收费标准: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六、考试考核
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学员的学习成绩和在学期间的培训情况要记入公务员培训档案,并及时反馈公务员所在机关,作为转正定级、任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1、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初任培训,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2、初任培训实行集中脱产的管理方式。请各单位妥善安排新考录公务员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的时间。
3、公务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未完成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单位,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1、全市新考录公务员初任培训指标分解表
2、公务员培训报名表
2013年8月21日